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
 

校园信息

转发《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三批“春蚕奖”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》

发表时间:2022-05-27   浏览量:2245   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处   作者:  编辑:   审核人:

各单位:

现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三批“春蚕奖”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、推荐工作。有关事宜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:参照《泰州市“春蚕奖”评选认定办法(试行)》中第二章推荐申报要求执行。

二、推荐名额:我校可推荐1名(个)个人团队。

三、材料提交:

各单位请于531日下午5点之前,将同意推荐人选的审批表(见附件1)、佐证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季玮处(电话:86150808)。

 

件一: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三批“春蚕奖”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.doc

附件二:泰州市”春蚕奖“评选认定办法(试行).pdf

  


组织人事处

2022.5.27 

 


回到顶部

分享:

顶部 尾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