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
 

校园信息

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3-02-11   浏览量:952   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   作者:  编辑:   审核人:

各单位:

根据《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》(苏教师〔2022〕5号,以下简称《支持计划》)精神,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名额

我校可推荐1名。

、申报条件

(一)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,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,在教育理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,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。

(二)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,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,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普通本科院校人选,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注重教研相长,深化教学改革,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/学年,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。

2.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、省“333工程”一层次培养对象、已获得教学名师者、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申报人推荐表(1份,正反打印,见附件1)。

2.申报人汇总表(1份,见附件2)。

3.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(1份),主要包括:①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、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;②学生评价情况(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,不作硬性要求)、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、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;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、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、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、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;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、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(论文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论文内容,论著复印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和主要章节);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;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。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,单独装订成一册。材料均提供复印件,所在学校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。

4.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(图像和声音要清晰,板书和PPT结合,教学和互动结合,常见视频格式)

5.各单位请于217下午5点之前,将上述材料,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孙雨婷处(电话:86150808)。

附件1: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(普通本科院校).docx

附件2: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.docx


组织人事部

2023年2月11日


回到顶部

分享:

顶部 尾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