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 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3-04-11 浏览量:10665 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 作者: 编辑: 审核人:
各单位:
现将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《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》(泰工发〔2023〕10号)予以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、推荐工作。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:参照《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》执行。
二、材料提交:
各单位请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,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孙雨婷处(电话:86150808)。
1.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。
2.400字简要事迹材料。
3.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人选还需提供2500字详细事迹材料,并附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版标准像。
附件: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.doc
组织人事部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