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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 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3-04-11   浏览量:10665   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   作者:  编辑:   审核人:

各单位:

现将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《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》(泰工发〔2023〕10号)予以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、推荐工作。有关事宜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:参照《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》执行。

二、材料提交:

各单位请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,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孙雨婷处(电话:86150808)。

1.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。

2.400字简要事迹材料。

3.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人选还需提供2500字详细事迹材料,并附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版标准像。

附件:关于推选2023年泰州市“文明职工、文明班组”和“最美泰州人”—职工篇先进典型的通知.doc



组织人事部

2023年4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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