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3-07-31 浏览量:992 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 作者: 编辑: 审核人:
各单位:
现将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泰人社发〔2023〕96号)予以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、推荐工作。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:参照《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》中的评选条件执行。
二、推荐名额:我校可推荐1-2人。
三、材料提交:
各单位请于8月15日下午5点之前,将以下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孙雨婷处(电话:86150808)。
1.所在单位意见:各单位严格把关,由党总支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情况出具鉴定意见;所在单位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。
2.通知中需要的申报材料。
附件1:关于开展2023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进选拔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:2023年市突贡表格.zip
组织人事部
2023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