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泰州市“凤城英才计划”第六期“311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3-11-08 浏览量:13 信息来源:组织人事部 作者:孙雨婷 编辑: 审核人:
各单位:
现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泰州市“凤城英才计划”第六期“311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泰人才办〔2023〕10号,下简称《通知》)予以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、推荐工作。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:参照《通知》中的评选条件执行。
二、推荐名额:
1.第一层次可推荐2人;
2.第二层次可推荐2人;
3.第三层次先行申报(推荐名额待相关部门对第一、二层次评选结束后再分配)。
三、材料提交:
各单位请于11月13(下周一)上午下班之前,将以下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孙雨婷处(电话:86150808)。
1.所在单位意见:各单位严格把关,所在党总支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情况出具鉴定意见,所在单位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。
2.通知中需要的推荐材料。
特别提醒:国家级、省级人才和资助期内市级同层次的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,其中,江苏省333工程、青蓝工程属于省级人才。
附件:关于做好泰州市“凤城英才计划”第六期“311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.pdf
关于做好泰州市“凤城英才计划”第六期“311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.docx
组织人事部
2023.11.7